[经济杂谈]给环保局的建议:如何监管打井排污之类的偷排行为
目前各地环保监测系统的监测对象只限于企业排污的监测,对企业污水处理过程没有要求,说的明白点:就是环保局只管企业排污口的污水是否达标,而对整个污水处理过程没有进行监测,这就导致了企业有一定的空子可以钻,具体如下:
1.进行所谓零排放技改,实际上,没有污水处理,将污水直接打井排放,排污口则没有污水。
2、将大部分污水打井排放,少部分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经排污口排放。
随着按排污量收费的刷卡排污系统的推进,这两种方式都可以规避排污上限,减少企业的排污费支出。
如要从源头堵住企业偷排的途径,就需要对污水处理的每个环节进行监控,包括流量、水质、视频等,防止企业偷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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