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视点]“抽查”领导干部财产申报,要看怎么抽、怎么查
日前召开的中纪委会议,在反腐方面拿出的一个最新举措就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这项举措间接证明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以前对领导干部的财产申报是不进行抽查的。难怪会出现广州“房叔”那样的“瞒天过海”。相对以前的不抽查,如今决定抽查自然算进步了。尽管距离公众所要求的官员财产公开还比较远,但有抽查也能对腐败分子起到一些“震慑”作用。只是,这抽查还要看怎么抽、怎么查。
其一,既然以前的规定没说要抽查,那么如今要抽查了就必须将它“制度化”,而不能仅停留在会议的一个“说法”上。只有将说法变成制度,这抽查才有可能成真,才算迈出取信于民的第一步。在有制度都未必照办的背景下,一个说法又怎能让人觉得靠得住呢?
其二,将抽查制度化必须细致,不可笼统。笼统了,这抽查很可能就会变味了。不是不相信某些官员,而是某些官员太会“下有对策”了。比如,你说抽查,他就给你划线——什么级别的抽查,什么级别的不抽查;哪个部门的人抽查,哪个部门的人不抽查。这线一划,抽查不就变味了吗?如果抽查被“特定”了,它的意义还剩下多少呢?
其三,一旦抽查出问题官员,该怎么办?以前的财产申报是悄悄地进行,报上来的东西也是悄悄封存。今后的抽查不会也是悄悄地吧?为了避免幕后动作,这抽查方法、对象、过程和结果都应当完整公开。如果不公开,不论你最终对抽查结果做何处理,都难以打消公众的怀疑。与其后面被动,何不一开始就主动?
中国的反腐已经到了不动真格不行的时候了。公众对新领导层寄予厚望,新领导层也要给公众以希望。否则,公众会再次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