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嘱公证后,再立遗嘱是否有效?
(以下的爷爷是我爸爸的叔叔,是我亲爷爷的弟弟,是我的小爷,以下简称爷爷。)
我爷爷病危时,我爸带他去了公证处立了遗嘱,死后房子给我爸。<br>我爸当时已再婚,我和我爸关系不好。立遗嘱时他和她老婆还没有小孩,现在突然生了个小孩。我爷爷怕他以后房子都给小儿子。想改遗嘱,我爸把房产证公证书都拿去了,意思是以后会给我的,不会偏心的。我和爷爷都不怎么相信他的话,万一以后他不给,那我一点办法都没有。按道理来说房子是应该遗传给爸爸的,如果遗传给我一半给我,一半给我爸,这样也不像话,传出去难看,我爸又不是和我一代人。我爸只是向我爷爷保证以后会公平分配的。<br>我爷爷意思私底下写一个说明,意思就是当时立遗嘱时以为我爸将来会把房子遗传给我,没有想到他又生一个。如果将来他没有平均分配,把所有房子都给小儿子。就拿这个遗嘱去法院。<br>请问这样有用吗 法院会支持吗?
如果没有用,我该怎么做?怎么保证将来我爸会把爷爷的房子给我一半?
现在叫爷爷去挂失房产证 去法院告我爸,都不现实,我爸小时候也是爷爷带大的。爷爷现在也很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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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F3
你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呀、不是你爷爷很着急是你很着急吧。你爷爷当初吧房子传给你爸爸就应该能想到这些后果。不然他也太。。。既然房子是给你爹的。你又为什么要争抢。你这样的人还有脸来这里跟你爹强房产、钱财乃身外之物亲戚才是陪伴你一生的。
201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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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荷奶茶72
直接叫你爷爷把房产过户给你就可以了,还办什么遗嘱不嫌麻烦你还要担心以后变卦。如果你爷爷担心过户后自己没有居住之所,可以在过户时在他项权证一栏中注明只要爷爷有生之年都可以在该房居住,如你欲变更房产的所有权必须征得其同意,在房地产管理局备注就行了。
201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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